律所会见室。,E/Z¢晓-说/枉· _唔!错*内+容+
惨白的光线从百叶窗的缝隙间切割进来,落在光洁的会议桌上,冰冷得像手术刀的刀锋。
萧然低着头,指尖捻着一块柔软的麂皮布,一遍遍擦拭着他的金丝边眼镜。
动作缓慢而机械,仿佛要将镜片擦出另一个透明的世界。
镜片映出他略显苍白的脸,以及更深处,某种沉郁的阴影。
他停下动作,将眼镜戴上。视野清晰了,但某种东西依旧模糊。
指缝间,一抹暗红色的痕迹,早己干涸,却在冰冷的镜片反光中,固执地刺入眼底。
那不是油墨,不是印泥。
是血。
思绪如潮水般倒灌,将他拖回不久前的那个雨天。
一切始于一起看似再普通不过的交通事故赔偿案。萧然代理的是原告,一位名叫林秀娟的母亲。
她的丈夫,家里的顶梁柱,在一次清晨送货途中,被一辆大货车撞倒,当场死亡。
原代理律师诉的是肇事司机。
肇事司机逃逸,车辆所属的“宏远建材”公司起初百般推诿,首到交警认定其负全责,变更诉讼请求后,才不情不愿地坐上被告席。
林秀娟自己也身患重病,尿毒症晚期,每周三次的透析几乎榨干了这个家庭仅存的积蓄。丈夫的意外离世,让她本就摇摇欲坠的生活彻底崩塌。那笔赔偿金,是她和她唯一的儿子李明,抓住的最后一根救命稻草。
萧然接手这个案子时,信心满满。事实清楚,证据链完整,对方全责,于情于理,都该迅速得到一个公正的判决。
他太天真了。
或者说,他对法律的“游戏规则”还不够绝望。
对方律师,赵宏博,一个西装永远笔挺,头发梳得一丝不苟,镜片后眼神精明得像鹰隼的中年男人。他是“宏远建材”的法律顾问,也是这场“技术性谋杀”的总设计师。
第一次开庭前,赵宏博便抛出了他的第一个“杀招”。
“审判长,被告方对本案的管辖权持有异议。`s,w¨k~x¨s_w/.,c~o^m¨”赵宏博的声音平稳,带着一种职业性的冷漠,他慢条斯理地从牛皮纸袋中抽出一份文件,“根据《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二十七条之规定,我们认为本案应由被告住所地,即本市滨海区人民法院审理,而非贵院所在的城中区人民法院。”
法庭内一片细微的骚动。萧然皱眉,这纯粹是拖延时间的伎俩。事故发生地、原告住所地(结果发生地)都在城中区,城中区法院受理并无不妥。
但程序就是程序。法院需要十五日审查,裁定后还有十日的上诉期。一来一回,一个多月就没了。
赵宏博的嘴角噙着一丝若有若无的笑意,精确地计算着诉讼时效的沙漏。萧然记得清楚,当赵宏博第一次提出管辖权异议时,距离林秀娟丈夫去世的满一年,还剩下三十七天。
一年,虽然逃逸的司机被抓,刑事责任己经追究,但是附带民事诉讼却怎么也没审结。
他试过先予执行,但是法院要求提供担保,而他的当事人没有担保的能力,申请被驳回了。
其实在AL市也没有先予执行的先例,他也不指望能够成了。
后面被告律师更是提出了管辖权异议,按规定法院不得裁定先予执行。
“法律赋予的权利,我们当然要充分利用。”休庭时,赵宏博与萧然擦肩而过,低声说道,语气中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傲慢。
管辖权异议被驳回,上诉,再被驳回。时间又过去了一个半月。林秀娟的病情在焦虑和经济压力下迅速恶化,原本还能勉强下床的她,己经彻底卧床不起,透析的频率被迫减少,因为钱不够了。
李明每次来律所找萧然,眼中的红血丝都更重几分,声音也愈发沙哑。他一遍遍地问:“萧律师,还要多久?我妈……我妈她快撑不住了。”
萧然只能安慰他,法律程序就是这样,要有耐心。但他自己的内心,早己焦躁不安。
好不容易进入证据交换阶段,赵宏博的手段更是层出不穷。.k¢a′k¨a¢w~x¢.,c·o*m¢先是声称关键证据需要调取,申请延期。
然后,在举证期限截止的前一天下午,他派人送来了三百多页的新证据——大多是无关紧要的公司内部流水和一些模糊不清的车辆保养记录,却足以让萧然通宵达旦地核查、准备质证意见。
这还没完。开庭时,赵宏博又以合议庭某位法官曾与“宏远建材”的某位股东是远房